无论哪一种,互联网医院必须依托实体医疗机构。企业参与互联网医院建设只能作为技术供应方。“但在金融运作巨大利益驱使下,部分互联网医院被当做用于资本运作的‘牌照’,而且违规违法的动作很多。”卢清君表示。
比如,一些互联网企业依托基层一级医疗机构获得互联网医院执业许可证后,主导了互联网医院的建设运营管理,试图把医院变成“企业”,甚至借助互联网医院资质开展“先开药后补方”、以咨询名义变相进行互联网首诊、处方垄断加价等违法行为。
此外,还有些企业提供不专业的技术对接方案,给医院数据安全、生产系统的业务性能以及患者隐私保护带来潜在风险。“很多企业想的是抢入口、抢赛道、抢融资,但真正要把互联网医院建好,需要业务和技术上的长期积累和沉淀。”曹磊直言。
由于一些企业热衷于跑马圈地,互联网医院的真正面容变得模糊不清。“因为,关于互联网医院的很多概念被混淆了。”卢清君说。
业内人士寄希望于强有力的监督手段遏制上述乱象。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都建立了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国家卫健委已发布互联网医院行业准入规范和细则,《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也已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是,省级监管平台能力参差不齐,而且普遍缺乏监督执法力度。
“谁来管?谁来罚?罚多少?卫生监督、市场监督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不明确。”卢清君说,“现在是有监督管理条文、没有监督执法机制。假如只有法律、没有警察,能制止犯罪吗?”
衡反修也表示,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主要用来准入登记和传输基本数据,现场复核、行政处罚等实质性监管手段的确有欠缺。
通往互联网医院的路并不明朗,很多医院在建与不建互联网医院的十字路口张望。
对此,卢清君解释:“关于互联网医院发展的地方政策配套措施未及时跟进中央政策,且互联网医院监督执法主体缺位,现有政策难以有效落实,制约了我国互联网医院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
走出困境,需要政府和医院共同努力
专家认为,互联网医院发展的当务之急是走出“建不起来”和“建而不用”的困境。
从政府层面看,卢清君建议地方政府尽快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地方准入政策不能过严,如果省级准入标准超出了国家准入原则,是不合理的。二是及时调整互联网+医疗相关物价趋向合理,各医保统筹区应遵照国家部委相关政策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科学测算互联网医院建设运维成本,让定价覆盖成本又能充分体现对医师劳动价值的尊重。”
针对互联网+非医疗服务,专家表示,有关部门应建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医学咨询等非诊疗行为的定价机制,落实“放管服”政策,将非诊疗服务行为的定价权交给服务提供方,并与医保部门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协同一致。
与此同时,当地政府应积极承担监督责任。卢清君认为,互联网+医疗的过程监管应由互联网医院注册地的卫生监督部门履行监督执法责任,要强化互联网医院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的执业管理责任。
“破除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政策藩篱,需要各级卫生健康、卫生监督、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加强上下级联动、跨部门协商,务实贯彻各部委的顶层设计和指导意见。”卢清君说。
从医院层面来看,专家强调,医院管理者要统筹考虑。
“互联网医院的前提一定是安全。”衡反修说,诊疗安全排在第一位,首诊没有纳入互联网医院就是出于对安全的考量。数据安全也很重要,诊疗数据要对接互联网,数据接口多,要防止信息泄露。
做好顶层设计是互联网医院的关键。“我国关于互联网医院建设的政策体系比较完善,医院要按照指挥棒来,找准定位、补齐短板,做好成本和质量控制。在此基础上,做出特色,并且不断叠加新功能、优化使用者体验。”曹磊强调,“互联网医院建设不是简单的信息化项目,医院一把手一定要统筹各部门参与,不能扔给信息中心做甩手掌柜。”
衡反修对此很认同。北大肿瘤医院建互联网医院时,来自不同部门和科室的专家经常一起讨论:患者和医生有哪些需求,怎么利用互联网医院满足他们。
在线接诊患者时,偶尔会出现电脑卡顿甚至黑屏的现象。陈辉希望能不断改进技术,优化互联网医院系统。卢清君强调:“医院管理者一定要有足够的胆量做技术创新,并且充分考虑技术的优越性和风险性。能不能用人脸作为密钥?在违反保密原则的情况下就不能用。能不能将HIS与外部系统直接对接?在干扰HIS工作状态时,就是要规避这些风险。技术问题都想清楚了再用。另外,互联网医院的管理者要务实,不能搞数据造假。”
曹磊感慨,近年来在互联网医院的浪潮中,有人看到了风向,有人看到了阻力,有人在期盼政策,“无论如何,在可预见的未来,公立医院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高质量发展是必然趋势。”
而在起起伏伏中,王晓东坚信,无论医院以何种形式存在,医学面对的不仅是疾病,也是人类的情感和人性,医学的人文关怀不会缺席,医学的初心不能被忘记。(代小佩 刘莉)